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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 星期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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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之八
网页宣传不可信 谨记规则是“王”道

记者 汤红红 通讯员 市消协

2025年10月4日,消费者王某通过拼多多平台购买枸杞花蜂蜜。商家在网页宣传中声称该枸杞蜜为绿色无公害食品,王某签收后查验发现,产品包装无绿色食品标志,商家也未提供相关认证证书,且实物包装与网页展示不符,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及欺诈行为,遂联系平台要求退货赔偿,遭到拒绝。随后,王某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经营者退货赔偿并依法查处。

【处理过程及结果】格尔木市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第一时间转办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开展调查。经查,投诉情况基本属实:涉事商品在拼多多平台详情页宣传中,明确标注“无公害、绿色食品”字样;执法人员联系本地生产厂家并实地核查后确认,该产品包装上并未使用“无公害、绿色食品”相关标识。厂家表示,绿色、无公害食品标志须经国家认证方可使用,企业生产经营全程规范,从未擅自使用相关标志。

调查证实,网店商家为促进销售,通过后期P图方式在网页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其行为已构成欺诈。执法人员将调查结果反馈消费者后,依法责令平台商家立即撤下“绿色食品”虚假宣传内容,为消费者退还货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向消费者支付赔偿金500元。

【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引发的投诉案。网站商家的相关行为确实造成了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同时,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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