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达木日报讯(记者 林晓明)记者从州民政局了解到,我州自5月1日起,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提高60元,由原来的564元提高至624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由原来的940元提高至1040元,进一步兜牢我州特困人员生活底线。
据悉,根据省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青政〔2025〕11号),从2025年5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80元。为确保我州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照料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海西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对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分别按照全省最低工资的30%、50%分档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