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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6日 星期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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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消费说不出的“痛”

□ 记者 汪芳 通讯员 南炳旭

消费者卢女士2021年12月份在我市某店铺参加会员充值1000元赠送500个鸡蛋的优惠活动。现如今店铺转让,卡内剩余920元现金无法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消费者投诉单后,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立即与消费者取得联系,了解实际情况,同时通过查询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经营者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时预留的联系方式与经营者取得联系,询问了事情的原委。经营者称目前该店正在进行店面升级装修阶段,所以才暂时停止经营,了解情况后约定时间将双方召集到消协办公室当面协调。最终经过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之前办理过会员充值服务的消费者依旧享受之前的服务。

【案例评析】:本案中,经营者在店面装修过程中未尽到告知消费者的义务,导致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无法完全享受商家提供的服务权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本案中,消费者采取的预付式消费且预付卡中尚有余额,经营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消协提醒,为避免产生消费纠纷,消费者要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来购买预付费消费卡,理性充值,理性消费,不要一次性购买过大金额的预付卡,以免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同时,消费之前要了解清楚预付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最好能够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约,留存充值、消费凭证,尽量不办理不记名预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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