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21年12月29日 星期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对城区部分道路确定为交通“严管街”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切实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有效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结合我市城市道路交通实际,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城区部分道路确定为交通“严管街”,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街范围

1.昆仑路(昆仑路与柴达木路十字至昆仑路与八一路十字)

2.育红巷

3.柴达木路(柴达木路与昆仑路十字至柴达木路与江源路十字)

二、严管时间

每天8:00至20:00

三、严管内容

1.机动车、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通行

2.摩托车、非机动车不靠右侧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

3.机动车、非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没有停车让行或减速慢行

4.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标线、随意掉头、逆行

5.机动车、非机动违法停车

6.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7.属于机动车的各类电动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及载客运营

8.占道经营、随意停放、阻碍交通、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停车行为

四、严管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将采取罚管并举,不间断、不定时方式通过电子抓拍、集中统一行动等对以上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现场查纠和智能交通设施自动抓拍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严管。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格尔木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格尔木日报社出版
 
中共格尔木市委机关报
 
   第1版:
   第2版:
   第3版:
   第4版:
   第5版:
   第6版:
   第7版:
   第8版:
   第9版:
   第10版:
   第11版:
   第12版:
关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对城区部分道路确定为交通“严管街”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关于限制电动车驶入城区道路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格尔木市关于限制大型车辆和大型工程机械驶入市区道路的通告(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