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汪芳) 近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举措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1月1日实施。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化妆品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推动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监管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条例》培训班,通过交流学习,多角度全方位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同时,鼓励监管人员认真开展个人自学,进一步强化对《条例》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的理解。结合“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同步开展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商场电子屏等,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化妆品安全使用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与此同时,将《条例》宣贯与化妆品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性地检查化妆品专卖店、超市等化妆品经营单位,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通过发放《条例》宣传册及现场指导的方式帮助经营者了解《条例》的具体要求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