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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3日 星期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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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出首张医保支付资格“驾照式”记分罚单

本报讯(记者 汤红红)近日,市人社局社保部门通过突击夜查,发现市内某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护士叶某某在医保病人住院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依据《青海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其行为性质与责任程度,市社保部门审慎开出我市首张医保支付资格“驾照式”记分罚单。

据悉,医保支付资格“驾照式”记分管理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针对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保结算审核人员、执业药师等群体,建立“递进式”惩戒机制。一个自然年度内,违规人员记分对应不同惩戒措施:记6分至8分,社保部门对违规人员及定点机构开展谈话提醒、组织学习培训;记9分至11分,予以约谈警告,暂停医保支付资格3个月至5个月;累计达12分,中止医保支付资格,1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一次性记12分,中止医保支付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同时,制度明确记分修复与减免途径。被记分人员可通过学习培训、参与医保政策宣传活动、飞行检查等方式修复记分;主动改正违规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可申请减免记分,其中学习培训达一定课时或参与医保活动每有效一次各减免1分(年度最多减免2分),累计减免3分可缩短暂停或中止资格时限1个月。值得注意的是,一次性记满12分者,在资格中止有效期内不予修复。

该制度通过“惩戒+改正”双重机制,引导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从源头上强化其诚信意识和自律管理,有效防范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市人社局社保部门将持续深化“驾照式”记分管理,完善监管体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医务人员与参保群众对医保法规的知晓度,为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提供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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