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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 星期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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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完成2025年低保标准确定调整工作

中国社会报讯(记者 张伟涛)记者日前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截至目前,青海省已全面完成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确定调整工作。据综合测算,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从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739元,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每人每年5676元提高到5808元。同时,根据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与低保标准的挂钩联动机制,各提标地区按照城市低保增幅1.5倍的幅度同步提高了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今年2月,青海省民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及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青海省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将低保标准调整权限下放市(州),由各市(州)民政、财政部门按照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的一定量化比例区分城乡分别确定,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45%确定。

据介绍,目前西宁市、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已全面完成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确定调整工作(海东市、黄南藏族自治州和玉树藏族自治州因量化比例接近或超过省级规定的最高比例决定暂不调整)。青海省民政厅将积极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提标政策,及时补发提标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及孤儿养育津贴,将提标后达到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民政领域惠民政策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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