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丽 通讯员 徐鹏程)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格尔木市税务局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精准落实工业企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支持政策,同时,持续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定期问需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摸排风险、纾困解难,以优质高效的税费服务,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做大做强,为我市“蓝色能源”注入强劲动能。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太阳能发电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三级单位,主要开展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和电力生产运营。光伏电站建设初期,设备购置成本高昂,后期组件维护、场地清洁等运维工作也需持续投入,存在一定程度的资金压力。据了解,近三年来,该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达2400万余元,极大盘活了现金流。
“税务部门针对我们新能源企业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效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这些实实在在的税费红利,就像为我们的电站增添了一台无形的‘能量放大器’,让企业发展动力更足、信心更强。税费优惠盘活的资金,我们将重点投入到智能运维系统升级和新项目储备上。下一步,公司将继续把新能源投资与运营作为核心增长极,积极引进高端技术和管理人才,探索‘光伏+’综合开发新模式,努力在戈壁滩上书写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该企业财务人员刘慧敏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