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莎莎)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为充分展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激发各地区各部门投身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经过严格规范的认定命名,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等4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授予北京市石景山区等15个直辖市和城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授予河北省平山县等142个县级市和县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格尔木市荣耀登榜。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坚持重在建设、久久为功,坚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精心铸就了一座“信仰坚定、高效务实、和谐宜居、崇德向善、文化厚重”的文明城、幸福城。2002年、2005年、2008年,格尔木先后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15年、2018年、2021年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历年来,格尔木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连续七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十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连续三次被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县”,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今后,我市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持续把文明城市建设作为凝聚力量、筑牢根基、提升治理效能、增进民生福祉的有效举措,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夯实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质基础,为市民营造更加文明富足稳定的物质生活环境;深入挖掘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以文化滋养民众精神世界,涵养伟大民族精神力量。以坚定决心和严谨态度,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奋力书写“一城盛景展宏篇,高原明珠焕新辉”的新时代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