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达木日报讯(记者 吴婷婷 通讯员 索雅)近日,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25年海西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方法、量化比例、确定程序和政策衔接等方面要求。
据悉,我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提高203元,达到每人每月90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提高122元,达到每人每月595元。同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随着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7倍调整提高,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月提高345元,达到每人每月1540元。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同步等额增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月提高345元,其中,集中养育孤儿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795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3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