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柴达木日报记者 吴婷婷
在乌兰县司法行政队伍中,有这样一个群体,她们宛如绽放在司法行政“沃土”上的“花朵”,用行动诠释着别样的“春天”。
她们的“春天”,在维护稳定的征程中。维稳工作月里,乌兰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的4位女所长坚守一线。紧盯矛盾排查、纠纷化解、矫正人员监管及安置帮教人员帮扶救助等重点工作,将维稳工作融入日常。她们脚踏实地,认真落实纠纷化解,强化对两类人员的教育帮扶,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她们的“春天”,在握手言和的调解现场。从草场纠纷、邻里纠纷,到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合同及工程项目纠纷,面对各类调解案件,4位女所长始终坚守岗位。她们以春风般的态度劝解,凭借专业法律意见引导,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着“稳压器”的作用,让矛盾双方重归和谐。
她们的“春天”,在唱响普法宣传的旋律里。在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中,这4位女所长各显神通。线下,从“开学第一课”到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从学校到企业、社区再到农村,党委政府工作推进到哪里,普法宣传就跟进到哪里。线上,借助“微电影”“微语音”等形式,将抽象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有趣的“微解读”,拉近法律与群众的距离。
她们的“春天”,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进程中。为向全县群众提供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乌兰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积极行动。结合“枫桥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建成4个功能齐全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司法助理员等资源,在44个村(社区)设立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同时,依托“乌兰普法”,打造“法律顾问在您身边”等微信群,提供六大“微服务”,让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乌兰县司法行政队伍中的这些女性,在维稳、调解、普法及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中发光发热,用汗水浇灌出属于自己的“春天”,为乌兰县的法治建设与社会和谐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