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倩 通讯员 马丞毅)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以对口受援回访交流为契机,以检察理论研究为切入点,与浙江省湖州市、舟山市、嵊泗县人民检察院签订检察理论研究交流合作协议。
协议包含建立理论调研合作机制、理论成果交流机制、理论研究人才实地调研机制、疑难案件研讨机制、常态化联络机制、线上线下交流机制。针对新时代检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共同深入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协议明确两地四院检察机关每年确定1至2个检察理论重点研究课题,组织双方骨干共同进行课题研究合作。每年形成的理论文章经过初步筛选后,选取优质文章由两地省级、市州级确定的理论人才骨干从文章结构、文章论点、文章论据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高质量的检察理论文章。每年依托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共同开展检察理论专题研讨、经验交流,助推两地四院检察理论研究提质增效。
下一步,市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学习湖州市、舟山市、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先进的检察理论经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断完善沟通检察理论协作机制,细化协作内容、方式和途径,共同促进双方理论人才培养共赢、理论实践共促、信息资源共享,以更高的检察理论成果服务新时代检察工作高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