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都市报讯 (西海全媒体记者 莫青) 7月1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原则,健全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机制,确保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协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网信、法院、检察、司法等部门成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定期会商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判涉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问题隐患,研究对策和处置措施。严格法治副校长选派聘任,创新工作方法,共同开展防欺凌、防暴力伤害、防溺水、防网络有害信息等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协作联动机制落地生根,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体系。
建立预防排查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各校成立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建立教育培训、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安全防控等相关机制。同时借助“天天讲行动”、主题班会、家长学校等,加强法治教育,家校社协同,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掌握处置暴力与欺凌问题的渠道,熟知救助途径。
健全报告处置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和学校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完善“学校一月一报告”“县区一季度一复核”“市州一学期一调研”“省级一学年一评估”的报告处置机制。对情节轻微、恶劣和涉嫌违法犯罪的欺凌事件,由学校、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训诫、采取矫治教育措施或开展专门教育等处置办法。
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网信等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建立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事件的复盘总结机制,推动整改落实和优化改进。将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和学校督导评估内容,对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学校视情进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或提级督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应对处置不力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