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顺明代理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抓落实这个工作重心,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检察工作助力现代化全省副中心城市建设,持续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