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
入冬以来,我市降雪量少,气候干燥,大风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居高不下。春节将至,为有效防范春节期间因上坟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缔造文明、生态、平安、美丽格尔木,市林长办公室特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义务防火宣传。积极向周围亲朋好友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和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重要性、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
二、传承文明祭祀。破除陋习、文明祭扫,应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自觉传承文明美德,摒弃烧纸钱、冥物等祭祀陋俗,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清扫墓碑、家庭追思、网上留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倡导文明旅游。隐患险于明火,预防胜于救灾。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在野外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牧)区,不在林(牧)区内进行吸烟、野炊、生火取暖等违规用火行为,既维护森林草原美景,又保护自身安全。
四、履行主责主业。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领导不松手、工作不松劲、措施不松动,着力提升依法防火能力、科学防火能力、综合防控能力、火情处置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五、尽到监护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宣传教育引导,加强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监护,杜绝林(牧)区边缘放炮、放孔明灯等野外不安全用火行为,养成良好习惯。
六、树立法制观念。森林草原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既需要各级人民政府承担重要责任,也需要社会公众共同预防。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森林草原防火政策法规,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我们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志愿队伍中,对发现的野外不文明用火行为进行劝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拨打119、8492882报警。
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我们呼吁社会各界自觉弘扬生态文明新风尚,自觉爱护一草一木,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争当绿色家园的守护者、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为建设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美丽格尔木作出应有的贡献!
格尔木市林长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