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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5日 星期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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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组织 建机制 抓治理 促宣传
——我市健全多元化调处机制推进市域社会化治理

□ 记者 赵倩

近年来,我市人社部门创新劳动争议调解模式,通过“强组织、建机制、抓治理、促宣传”四项举措,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健全多元化调解处理机制,推进市域社会化治理,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今年,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青海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夯实矛盾纠纷化解基础。标准化建设“一庭一室一中心”,构建起“人社+法院+工会+司法+街道”五位一体调解新模式,设立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1家、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6家,规范调解组织名称和标识,制定告知引导、回访反馈、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依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选定专(兼)职调解员200名,组织调解员定期开展案件研讨,分析、预测劳动争议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有的放矢。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坚持“练兵比武”、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调解员调解能力和水平,选树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名,推动调解组织建设提质增效。

针对近年来劳动者维权案件涉及领域较多情况,市人社部门健全多元化调解新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创新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成立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调解工作站,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对接渠道,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推动形成问题联治、矛盾调解、工作联动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一站式”多元化调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创新运用“三心三制”,始终秉持热心、耐心、公心“三心”开展劳动争议调解,落实“快立快审快结”“案前调解”“案后回访”机制,提高调解工作效能。今年以来,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5件,涉及人数237人,结案金额411.77万余元。

抓好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化解劳动纠纷。不断增强主动监察意识,强化执法检查。聚焦维护企业、劳动者劳动权益,持续开展夏季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各类专项检查行动,规范用工单位合法用工,及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截至目前,共检查用工单位336家(次),涉及人数49620人。坚持综合施策,充分利用线下投诉、电话举报、欠薪线索核处系统、“互联网+劳动关系”等渠道,接受并处理好群众诉求,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维权。对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实行及时调解,对调解无效的,启动监察立案程序或引导仲裁和诉讼。今年以来,受理各类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134起,涉及人数1720人,涉及金额2041万余元。

强化政策宣传指导,营造和谐劳动氛围。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指导工作。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在建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广泛开展“两法一条例”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进企业、进工地”、和谐同行“入企服务”等活动,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政策宣讲、面对面答疑解惑,指导帮扶用工单位妥善处理各类劳动纠纷问题,促使用工单位合法用工,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联合市司法局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实现咨询、法援、调解、仲裁“四位一体”无缝对接,形成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工作合力,为劳动者就地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共出具法律援助初审意见书10份,受援人数19人,涉及金额34.37万元,接访人数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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