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 聚焦维护中央权威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全市“十四五”规划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紧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强化政治监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大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明确“国之大者”任务事项,有效把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与实施“十四五”规划、“四地”建设、生态保护等重大战略相结合,加强重点监督,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着力提升“治”的综合效能。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化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增强监督合力。不断深化“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企)”联合办案,加强对驻在部门纪检工作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着力破解派驻机构、基层纪委(监察办公室)监督执纪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加快推进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平台建设,构建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协查办案等统筹贯通、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
着力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加强对责任落实、政策执行、项目实施、资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三资”领域腐败问题治理,严肃查处贪占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巩固拓展民生领域“小切口、大文章”治理成效,紧紧围绕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广泛听取征集民意民情,找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一步解决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清除妨碍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深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锻造风清气正的纪检监察干部。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内控制度,深入推进内部督察,依纪依法行使执纪执法权。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负面清单,围绕正确行使权力,对以案谋私、口大气粗、越权插手案件、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划出行为禁区。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持续防治“灯下黑”。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在中共格尔木市十四届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州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汪山泉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部署新要求。
一个个坚定有力的目标,一项项切实可行的部署,吹响了在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的冲锋号,传递出激浊扬清的必胜决心。展望前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信心满怀、斗志昂扬,正以永远吹冲锋号的姿态锚定目标、踔厉奋发、勇毅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