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经格尔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5日至28日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格尔木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格尔木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格尔木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格尔木市2023年本级财政预算;
四、票决格尔木市2023年重大民生项目;
五、听取和审议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增设格尔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九、选举;
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