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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日 星期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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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做好新形势下人民监督员工作

(上接三版)自身工作时间冲突等问题。业务部门对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事项3日前报案件管理部门审核,督促办案部门针对不同类别案件做好舆情风险防范预案,特别是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做好保密预案审查,对听证案件突出听证评议环节,有效解决争议焦点问题。针对不同行业、职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由联络员不定期通过电话、网络、走访等形式,深入到人民监督员中,征求意见建议。建立联络工作台账,全面、全程记录人民监督员工作,确保联络工作、监督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定期督促业务部门按照年度检察工作计划,有序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督促业务部门提前做好沟通联络,并依法向人民监督员提供监督事项相关材料。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检察官权力清单和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引,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上完成人民监督员提请、意见反馈等工作,实现办案“全留痕”。

在做好联络工作的同时,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和监督权”这一核心要求,为人民监督员增订《检察日报》《人民监督》《方圆》等报刊杂志及业务资料,通过工作群推送检察工作信息,开展“菜单式、可选择、多样化、针对性强”的服务监督活动,为人民监督员了解检察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更加广泛便捷的渠道。通过“两微一端”“12309”检察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等平台,不定期向人民监督员宣传检察职能、反映日常工作和社会热点的新媒体作品,提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促使联络向便捷性、及时性和互动性转变。

细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活动实效化,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涉及重点案件类型和重大疑难案件的监督活动,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机关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切实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说服力。围绕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热点焦点,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相关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汇聚各方力量,为检察机关监督履职奠定基础。充分发挥各行各业人民监督员熟悉社情民意、阅历丰富的优势,助力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未成年人特殊“六一”活动、案件质量评查、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通报、行政检察工作通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通报等活动,让他们全面了解检察工作,增进对检察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效能,持续扩大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工作范围。

强化保障,加强服务,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利用报刊、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性和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让群众充分了解和重视人民监督员制度。通过组织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与检察人员同堂培训,以及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观摩具体案件评议等方式,帮助人民监督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针对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提出的意见建议,案件管理部门认真开展受理审查,及时转交案件办理检察官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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