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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日 星期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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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扎实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

本报讯 (记者 李莎莎 通讯员 王紫伟)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堵点、难点问题,对不动产权证办理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跟进监督,以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为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保驾护航”。

自2019年省委第五巡视组要求认真解决我市28个小区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以来,市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全程监督。把不动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列入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和群众“办证难”,及时启动全市28个住宅小区不动产权登记办理专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督促职能部门认真梳理全市不动产权证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深入查找原因,建立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实、症结准。督促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关于解决格尔木市部分住宅小区不动产权登记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格尔木市关于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市集中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针对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挪用维修基金和契税问题,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倒逼责任落实,促进相关单位履职尽责。

今年以来,领导小组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多次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研究3个历史遗留问题小区的解决措施。市纪委监委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税费惠民、“一区一策”优惠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小区的税费问题。市纪委监委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贯通协调机制,督促市住建部门针对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中推进不力问题,在全市范围给予通报,并将3家公司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主动缴纳相关税费、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明确不动产登记责任单位、为业主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为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不动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秉持着“不把历史遗留问题再留给历史”的理念,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46个小区办证18052本。其中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28个小区已完成销号25个小区,发证7134本,完成90.71%。有效解决了大部分群众办证的实际需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使其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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