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四版)十八大以来,城镇新增就业年均5900人,较2012年提升31%,十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全省较低水平,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工资水平也在逐年提高,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8768元,分别较2012年的21341元增长81.7%、较2017年的30436元增长27.4%。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不断完善。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158人,完成目标任务5960人的86.5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94人,完成目标任务160人的183.75%。城镇失业人员就业1321人,完成目标任务1700人的77.71%。组织城乡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3315人次,完成目标任务3900人次的85%。组织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3128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6350人次的80.29%,实现劳务收入5380.69万元。
“缴纳社保,给自己和家人都提供一份健康保障。”正在通过网上为孩子缴纳2023年社保的段女士告诉记者。
十年来,我市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从2012年的47297人、15212人、22037人,增加到2022年8月的109307人、36079人、52520人,参保人数分别净增62010人、20867人、30483人,增长率分别达131.11%、137.17%、138.33%,基本实现了法定人群全覆盖、人人享有社保的目标。2022年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户籍限制,实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新业态人员参保更加便捷、生活更有保障,灵活就业参保人数达12008人,12家快递企业、256名基层快递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数据的增长,是量变的积累,最终使社保发生了质的提升!”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民社保”的格局基本形成,社会保险制度惠及了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
“现在每月能领到养老金,我们生活有了保障,养老也有了保障。”家住杨树巷社区的李大爷说。
十年来,我市持续建立健全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和合理调整机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18、第7连涨,先后8次统一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13次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11次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2012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从1829元增长到3553元,提高了94.26%;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从229元增长到386元,提高了68.56%,月失业保险金从540元增长到1530元,提高了183.33%,月平均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由1405元增长到月3994元,提高了184.27%,社会保险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为缓解企业缴纳负担,2015年以来,我市先后两次下调失业、工伤保险费率,2019年降低各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单位费率,让企业的负担真正降下来,有效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此外,2020年,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通过“减、免、缓”为企业减负1.97亿元。2022年以来,积极落实助企纾困“降、缓、返、补、扩”政策,实施“免申即享”“资金直达”服务模式,为全市参保单位节约失业、工伤保险费成本3639.74万元,为1098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502.89万元,为303家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86.45万元,72家企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169.37万元,促进了市场主体及就业岗位稳定。为扎实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市继续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2012年的13995人增长到2022年8月的28208人,增长率达101.56%,760名建档立卡脱贫人员、14名边缘户、突发困难户养老保险参保率100%,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民生连着民心,民生连着幸福。十年来,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民生实事、公共服务等工作,交出了一份厚重而温暖的民生答卷。
“我们将不断筑牢民生之基,持续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市将继续夯实民生基础,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努力推动全市人社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