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号)
国庆假期将至,人员跨区域流动增加,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为有效防范国庆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疫情输入风险,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节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省内多地相继出现疫情,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节日期间,倡导广大市民就地过节,坚持非必要不离格、非必要不离家,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确需离格人员,提前通过目的地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线上报备,可凭信康码和行程码“绿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在交通服务点接受扫码测温等查验后,无异常方可通行。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把手”审批制度,不前往中高风险和疫情重点地区,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前主动报告行程,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及时做好报备
原则上非必要不来格、非必要不返格,凡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暂缓来格返格。确需来格返格的人员,必须同时满足在格尔木市有户籍、有常住地、有工作单位条件,提前24小时通过“信用青海”报备系统进行报备,实行村(社区)专人审核、乡镇(街道)复核、城区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来格。来格返格人员必须“双码”正常,7天5次核酸阴性,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社区报备审核证明,在各交通服务点接受扫码测温等查验后,无异常可通行,并点对点闭环到达目的地,由社区接收并居家健康监测。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到达出入口的,原则上一律劝返。屡次劝返仍滞留的人员,一律在单设的隔离酒店自费隔离。
三、严格分类管控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严禁人员流动;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居民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各小区(村)继续保留1个进出口,24小时值班值守、查验“双码”,非本小区人员不得入内,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包片联点责任,发挥联防联控作用,要包责任、包调度、包管控、包督导、包宣传,联网格、联人员、联保供、联协调、联问题,使“五包五联”压紧压实。
四、严防人员聚集
全市有序恢复经营的批发类企业和商场、超市、便利店等民生公共服务场所,实行错峰、限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双码”和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餐饮行业暂不恢复堂食,鼓励打包带走、即买即走。严禁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各类会议、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严控活动规模。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做好保供稳价
全力保障群众“米袋子”“菜篮子”供应充足,丰富必须食品供给,做好市场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有序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等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物资生产正常、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质量可靠,全面保障城乡居民过节需求。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行为,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
六、守好入口防线
南山口、中灶火、东出口、北出口等交通隘口,坚持“逢车必检、逢人必查”,从严从紧落实“落地检”、7天5次核酸阴性、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三级报备制度。强化对“车、货、人”等各部位管理,对物资保供、货物卸载、生产资料等车辆实行接收的主体企业“点对点”接车引导、限定时限、即卸即走。要严查进入市区货车私自带人、人车不符问题,一经发现,依法处置。严厉打击各出入口私自步行进城、弃车绕道、内外接应等逃避检查和“落地检”行为,公安部门建立专门的巡逻队,依法依规处置。
七、强化监测预警
持续发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测“哨点”作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规范诊疗管理。零售药店严格落实测温、扫“双码”制度,对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菌素和抗病毒等“四类”疫情监测药品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立即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八、加强自我防护
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和良好生活方式。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全程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九、狠抓安全生产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生产作业流程、消防安全、施工用电、食品安全等关键环节和部位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守住安全底线。聚焦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重点难点堵点,全面摸清风险隐患底数,严格依法依规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十、严查违法行为
对无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从业人员不遵守防疫相关规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对商超市场、宾馆酒店、餐饮饭店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未严格落实扫“双码”、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停业整顿。
疫情尚未结束,防疫仍需坚持。每个人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全市各族群众要共同行动,不侥幸、不松劲,文明健康过节,齐心协力筑牢全市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格尔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