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号)
为切实加强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严密防范“外防输入”,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来格返格人员管理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继续坚持非必要不来格,非必要不离格,凡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暂缓来格返格。
二、凡在格尔木市具有户籍、常住地、工作单位条件之一,确需返格的人员,需提前24小时通过“信用青海”报备系统进行报备,由所在社区严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本人。返格人员必须“双码”正常,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及社区报备审核证明,并在城区出入口登记核查。来格返格的低风险区人员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解除居家健康检测。
三、凡涉及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察尔汗地区企业、能源(光伏)企业、矿山企业、铁路(公路)沿线施工项目来格返格人员,要严格执行《关于企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格疫防指办〔2022〕173号)要求,企业疫情防控组要严审严批,坚决避免失管漏管。
四、凡省州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工作人员、军(警)部队等有关特殊需求人员,来格返格时需提前发函至我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由指挥部审核后,统筹协调放行。
五、各出入口要严格做好来格返格人员的前置性审核,做好信息登记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特别是企业车辆人员、特殊需求车辆人员要与审批表、报备函件所述一致,若有车辆人员不一致,一律不得放行。各出入口每日定时将来格返格人员信息汇总后,推送至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数据组。
六、对不符合来格返格规定的滞留人员,各出入口要做好劝返工作。
格尔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