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格尔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11日0时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如下:
一、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15个)
格尔木市铁路利和小区(除东利和5栋以外其他楼栋)、车务段所在片区(江源路以西、西一路以东、迎宾路以北、站前一路以南)、盐花一小区、黄河路长江宾馆后院、金峰路民主巷垃圾房对面平房、民主巷垃圾处理站对面的院子楼四楼、河东农场三连、东一路电务段南侧小院、郭勒木德镇众祥村、玲珑湾小区及四周沿街店铺(包括前期已划入高风险区的区域)、垦源小区、泰康小区(包括前期已划入高风险区的区域)、富源村、星园小区(包括前期已划入高风险区的区域)、杨春华出租院所在片区(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以西、站前一路以北、东一路以东、站前二路以南)。
上述区域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二、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15个)
民族中学家属院、中山路教育小区、盐二巷原天然气公司办公楼、西苑小区门口千金方药店、察尔汗化工二期乙炔四合院、公交公司家属院、大格勒乡家属院、黄河佳苑、和谐家园、民航家属院(1栋、2栋)、金轮宾馆所在片区(黄河国际大酒店以南、昆仑路以西、柴达木路以北、金龙巷以东,除黄河国际大酒店以外区域)、郭勒木德镇新华村(除新华村村委会以外区域)、花样年华小区、泰山路园丁一小区、车务段所在片区中的格尔木乘务员一公寓(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上述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格尔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