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22年6月23日 星期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人民检察院到“枫桥式 公安派出所”观摩学习

本报讯 (记者 赵倩 通讯员 李淑存)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组织30余名干警到市公安局金峰路派出所观摩学习。

观摩学习中,金峰路派出所就“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经验做了介绍,并实地参观了金峰路派出所“金枫义警”工作站、“女子社区中队”等典型岗,达到了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近年来,在警力配置、技术人才短缺,管辖区域面广等情况下,金峰路派出所坚持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工作创新,实现了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工作亮点突出、成绩斐然。2021年,该所被评为全省公安系统“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观摩学习是一次相互交流、取长补短的学习机会,人民检察院将秉持“群众之事无小事,群众利益无大小”的原则,针对市域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积极推进源头治理,探索形成动态、高效、无缝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反馈、保障机制,更好地发挥检察环节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律监督保障作用。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格尔木日报社出版
 
中共格尔木市委机关报
 
主办:格尔木市融媒体中心  |  备案号:青ICP备20000349号
 
   第1版:
   第2版:
   第3版:
   第4版:
   第5版:
   第6版:
   第7版:
   第8版:
   第9版:
   第10版:
   第11版:
   第12版: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打出“组合拳”推动文旅行业稳步复苏
我省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稳岗暖企
西宁东车辆段格尔木检修基地开展反恐消防应急演练
格尔木工业园总规环评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市人民检察院到“枫桥式 公安派出所”观摩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