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具有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听取了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站位再提高、认识再深化、行动再自觉,以更有力的举措、更严实的作风抓紧抓实各项工作,让脱贫攻坚成果更加稳固、乡村振兴开局更加良好。要聚焦省州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要持续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做到问题随发现、随帮扶、随解决。扎实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漏一栋房屋、不漏一处隐患。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大力推进乡村建设,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以人居环境整治“小切口”助推乡村振兴“大战略”,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争做文明人,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同时,要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科学谋划、系统施策、分工协作,细化优化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会议审议了《格尔木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要周密排查、全面排查,发挥工作专班作用,挂图作战,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房屋、重点问题,对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全覆盖排查、全方面整治;强化督导、压实责任,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和《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部门职责,对标对表,落实责任,压紧压实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经营、使用等全链条监管责任,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监管、严格处罚,对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不姑息。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以村居为单位,划分网格,专人负责、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问题。广泛宣传引导,坚持群众路线,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提高工作质效。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其他相关事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青、市政协副主席铁木尔及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