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倩 通讯员 陈海勇)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郭勒木德镇、大格勒乡、唐古拉山镇长江源村、农垦集团下属辖区的32家药店、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货渠道、购进药品资质是否齐全有效,卫生室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职业资质,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是否取得健康查体证明等;是否存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认真检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药品,票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冷藏避光药品是否按要求存放等。查看药品是否分类陈列储存,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药品的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湿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过期、失效霉变的药品;是否有超经营范围的保健品、食品等;疫苗及冷链药品购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冷链运输管理制度,药品验收记录、温度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冷链药品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疫苗接种台账是否规范,在途温度记录是否完整、准确;诊断试剂的储存是否符合温湿度要求、过期失效疫苗处置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督促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消杀、人员进出入记录和购买退热止咳等“四类”药品实名销售制度,齐抓共管,全方位构建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农村牧区药店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同时,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的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意识,进一步保障了农村牧区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