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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1日 星期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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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侵权典型案例之六
商标侵权 “正主”维权到底

□ 记者 汪芳 通讯员 刘彩英 刘如月

2021年7月30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江苏雪豹日化有限公司举报,称格尔木市某超市涉嫌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雪豹手榴弹”油污净)。

当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江苏雪豹日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该超市进行检查,并对“雪豹手榴弹”油污净进行鉴定。经现场初步鉴定,该店的“雪豹手榴弹”油污净5套涉嫌商标侵权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雪豹手榴弹”油污净5套予以扣押。市监局于2021年8月15日收到江苏雪豹日化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1份,鉴定结论为当事人销售的“雪豹手榴弹”油污净5套均属于商标侵权产品。

经调查,该超市经营者于2020年底从某市场进购5套“雪豹手榴弹”油污净,当事人将上述“雪豹手榴弹”油污净放于店内货架上进行销售。该超市销售侵权“雪豹手榴弹”油污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规定之情形,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0000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0000元的,可以处250000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市监局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当事人销售的侵权商品“雪豹手榴弹”油污净5套(2瓶、400克/瓶)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2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评析】

生活用品虽小却关乎百姓生活品质及身体健康,侵权去污产品不仅是对产品商标持有人合法权益的侵害,更是对消费群体知情权的损坏,对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也产生了消极影响,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需要生产者的自觉、需要经营者的自律、更需要消费者的自警,拒绝侵权产品,让我们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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