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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0日 星期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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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离婚冷静期”政策实施效果显著

本报讯 (记者 汪芳) 近日,记者获悉,2021年以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聚焦当前婚姻家庭突出问题,改革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婚姻管理服务政策,不断满足群众多元需求,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幸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021年共办理离婚登记243对,同比下降了54%。

民政局在婚姻登记窗口有效落实“离婚冷静期”。即当事人初次来办理离婚登记时须先申请离婚,工作人员详细解释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并对申请离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调解,对特殊情况执意要离婚当事人回执《申请离婚受理单》,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由当事人在婚姻登记窗口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时在“离婚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未来办理离婚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2021年,当事人和系统共撤回了131对申请离婚手续,群众前来办理离婚登记数量明显下降,“离婚冷静期”政策实施和窗口劝解效果显著。

据悉,民政局将持续开展好婚前辅导,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产生。加强离婚疏导,提供离婚调解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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