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青政〔2018〕86号)精神,按照《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青海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市监特〔2019〕1号)要求,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下列5台承压燃煤锅炉使用登记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承压燃煤锅炉使用登记证注销名单
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