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汪芳) 为切实清理整顿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确保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有效降低工商业企业和居民用电成本,近日,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发改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市供电公司和22家转供电主体进行了提醒告诫。
会议传达了国家和省、州、市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等相关政策文件,并宣读了《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约谈告诫书》。
会议要求,对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的电力用户,各转供电主体要积极与市供电公司联系,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各转供电主体要从本告诫之日起开展自查和清退工作,从2018年电费降价开始计算多收价款及疫情期间电价优惠5%,并在15日之内将多收价款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