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4年9月27日 星期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消协:购买商品房应警惕土地使用年限“缩水”

新华社成都9月26日电 (王盼盼 杨 迪)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近日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所购买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远低于70年。四川省消委会认为,个别开发商在销售时对土地使用年限刻意隐瞒、欺骗消费者,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据了解,消费者李女士反映自己于2007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未明确告知土地使用年限,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土地使用年限处直接划了叉。问及原因时,销售人员称“会按现行政策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

在李女士多次催促下,开发商于2013年4月下旬通知业主领取商品房备案登记信息表。拿到登记表后,李女士才发现楼盘的土地使用权将于2016年3月20日到期,距当时只剩下不到三年。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经过了解后发现,原来该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15年,经过几次转卖后,到开发商手里的时候只有不到10年。

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房时,往往对房屋的价格、质量、环境、户型等因素考察得特别仔细,但容易忽略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我国法律规定居住用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但并未设定土地使用最低年限。

四川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并非所有居住类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都是70年,在购买商品房时要通过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是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慎重交纳购买商品房的订金或签订购房合同,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坚持将所购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写进合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格尔木日报社出版
 
中共格尔木市委机关报
 
   第1版:
   第2版:
   第3版:
   第4版:
   第5版:
   第6版:
   第7版:
   第8版:
   第9版:
   第10版:
   第11版:
   第12版:
兆瓦级海岛智能绿色独立电网正式投运
青海启动新一轮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工作
声 明
北京建教师学术信用档案 “学术不端”可开除
消协:购买商品房应警惕土地使用年限“缩水”
2016年发射天宫二号空间实验室
青海湖水体盐碱化程度略增 水质现“富营养化”趋势